作者: 时间:2011-03-01 点击: 次
一、为增强学生工作的预见性、科学性、系统性和主动性,加强学生处、各系以及各宿管站之间的联系与沟通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学生工作例会包括学生处工作例会、宿管工作例会、系学生工作例会。
三、学生处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,由学生处处长主持。学生处主要负责人、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参加;可视情约请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。
例会主要议题是:
1.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,传达各级领导机关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,以及院领导对学生工作的指示,研究贯彻落实意见。
2.分析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,提出对策,布置任务。
3.研究有关学生工作的重大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4.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。
四、宿管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召开,由学生处生活指导科科长主持。学生处分管负责人,生活指导科全体人员,各宿管公司主任、站长等负责人参加;可视情约请有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。
例会主要议题是:
1.汇报上周学生在公寓中的基本情况,以及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研究提出相关措施。
2.总结宿管工作的成绩、经验,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引为鉴戒。
3.提出需要学校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、解决的事宜。
4.布置下周工作。
5.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。